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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关注印度新发布的玩具进口标准


发布时间:2009/7/9 10:41:53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据悉,2009年6月16日,印度商工部外贸总局发布第113号公告,决定对所有进口玩具实施统一标准,从而结束了长达近5个月针对中国玩具的歧视性进口禁令。
第113号公告主要内容如下:自即日起至2010年1月23日,只允许具有符合如下两种要求的检验合格证书的玩具进口至印度市场:一是证明进口玩具符合ASTM F963(美国玩具安全标准)或ISO8124(Parts I-111) 或IS 9873 ( Parts 1-111)或EN71标准的证书;二是由生产商提供的、证明进口玩具的抽检样品已经ILAC(国际实验室认证大会)和MRA(国际间互认协议)认可的独立实验室检验并符合上述标准的证书。该证书只对合格证书中注明的生产期限内的玩具负责。
我国玩具企业出口印度,应当选择当地检验检疫局的CNAS认可实验室,按照印方需要的标准进行检测,并在检测报告中加盖CNAS、ILAC-MRA实验室互认标志。在此,相关检验检疫机构提醒企业出口到印度的玩具要符合印度第113号公告的要求,以免遭受不必要损失。


发布:检验鉴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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