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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出口埃及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


发布时间:2009/4/9 8:58:17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2009年5月1日起,我国所有出口到埃及的工业产品需经检验检疫部门实施装运前检验,否则有可能招致退运。

应埃及政府要求,埃及贸易工业部不久前与国家质检总局签署了《关于中国出口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谅解备忘录》。根据此份协议的规定,从2009年5月1日起,我国出口至埃及的工业产品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继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之后,埃及成为第三个要求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国家。

埃及政府要求每一批从中国进口的工业产品,均须由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和签发装运前检验证书,并以此证书作为埃及海关征收关税、通关和银行结汇的有效凭证。装运前检验包括商品检验、价格核定和监督装载等三项内容。具体的检验项目及标准根据埃及相关法律及协议的规定来确定。


发布:检验鉴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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