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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明确授权的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业务范围和区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7/8/6 14: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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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授权的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业务范围和区域的公告》(2007年第112号),对授权的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业务的相关事宜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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